省知识产权局与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丝绸之路仲裁中心签订知识产权仲裁调解合作框架协议

发表时间:2020/09/04 16:55

9月3日上午,陕西省知识产权局与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丝绸之路仲裁中心举行工作会谈并签订《知识产权仲裁调解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协议》)。省知识产权局二级巡视员裴犁与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丝绸之路仲裁中心秘书长助理蒋红梅出席会谈并代表双方签字,局保护处、贸仲丝路中心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上述活动。

推动建立“一带一路”框架下知识产权仲裁、调解多元化争端解决机制,是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的一项重要举措。双方共同为知识产权纠纷案件提供专业化服务,对于进一步提升我省知识产权纠纷化解水平,有效保护知识产权纠纷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健全全省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积极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有着重要意义。

按照《协议》的有关要求,双方将在建立商事仲裁合作、建立仲裁-调解对接联动、加强宣传交流与协同研究、建立信息共享制度等方面加强协作,提升广大创新主体、市场主体的法律风险防范意识,提高我省企业应对国际贸易壁垒的能力,为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提升国际化经营能力提供便利服务。